南京公积金贷款需要有哪些条件-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南京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最新南京公积金贷款消息贷款条件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南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公积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金贷件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南京公积金贷款需要有哪些条件的款需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有条
南京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最新南京公积金贷款消息
贷款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南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公积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金贷件
2.借款人必须是款需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有条大修自住住房的南京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产权人,且购买、公积建造、金贷件翻建、款需大修的有条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过户完毕的,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完毕3个月内申请贷款。建造、翻建住房的,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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