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代办公司
福州市公积金提取办理时间是福州除节假日外,周一至周日,积金早9-12时,福州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午13时30分-17时30分(夏令14-17时39分)。积金办理条件是福州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积金,应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发证之日起两年内或在证件的福州有效期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关于福州市公积金提取办理时间的积金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福州
一、积金福州市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除节假日外,福州周一至周日,积金早9-12时,福州午13时30分-17时30分(夏令14-17时39分)。积金
二、福州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福州市公积金提取办理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
2、工程预(决)算书;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4、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三、福州市公积金提取办理条件
1、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发证之日起两年内或在证件的有效期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四、福州市公积金提取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每一个人达到了退休的年龄,是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如果个人没有满足这个条件,但是满足了其他的条件,那么也是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办理提取手续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