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一、商贷转贷对象及条件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所购房屋目前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积金,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的对公积金代办职工,可转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贷条件如下:(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积金自然人;(二)住房公...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对象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贷款的对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一、商贷转贷对象及条件
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所购房屋目前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积金,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的对职工,可转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贷条件如下: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积金自然人;
(二)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本人及所在单位已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贷款的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2000元以上;
(三)有稳定的商贷公积金代办职业和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积金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的对能力;
(四)具有合法的购买自住住房行为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的商业贷款未还清;
(六)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与商业贷款申请人为同一人;
(七)申请人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次数分别计算;
(八)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同一套住房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没有采取非法手段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十一)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十二)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友情提醒:
1、所有贷款申请材料均需验原件,部分购房材料需待中心审批后方可退回申请人。
2、由担保公司担保的,以上材料均需增加一份并由担保公司出具担保书。
3、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
三、业务流程
1、申请受理-——中心服务窗口
借款人持相关资料到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2、贷款审批——市公积金中心
“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3、结清商业贷款
借款人到银行还清商业贷款,撤销商业贷款抵押登记。
4、抵押登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
产权人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5、贷款发放——贷款银行
借款人持抵押手续到贷款银行办理放款手续。
四、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根据下列条件确定:
(一)最高贷款额度按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标准执行:目前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方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二)贷款额度不超过申请转贷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剩余本金。
(三)购房时已按规定提取的公积金须从贷款金额中扣除。
(四)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按照现行交易价格、计税价格及抵押物价值孰低的原则确定贷款额度。
(五)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且不超过单方最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分别计算。以个别缴存方式补缴的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不作为贷款额度的计算依据。对部队转业干部、市县引进的优秀人才、县里财政补贴未到位的教师、新就业人员(指各类大专本科学校毕业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时间不满五年的)等,经批准可以以个别缴存方式适当补缴。
(六)根据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公积金平均月缴交额分别计算还款能力、确定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本人平均月缴存额(前6个月)×2.5×剩余工作月数
公式中:本人平均月缴存额等于前6个月月汇缴额之和除以6,所计算的贷款额度千元取整,且不超过单方最高贷款额度。
五、贷款期限及利率
(一)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不得超过抵押房产的剩余使用年限。
(二)贷款期限与借款申请人年龄之和统一为: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60周岁(55周岁自愿退休的除外)。
(三)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利率执行。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按以下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不调整贷款利率,继续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档次执行新利率标准。
六、贷款担保
(一)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应以所购住房抵押,房龄20年及20年以上的房产不得作为抵押物,可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二)采取担保公司担保方式的,由担保公司向“中心”出具担保协议(书)
七、贷款偿还
(一)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还款;
(二)借款人可以选择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为每月等额偿还本金,同时偿还当月的贷款利息,贷款利息逐月递减。
(三)受托银行于每月15日、25日从借款人的还款账户中按月扣划还贷本息。
(四)借款人可以部分提前还贷或一次性提前还清。
八、注意事项
(一)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贷款本息的,按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加收逾期罚息,并将借款人的逾期情况记入信用信息系统中。
(二)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出现严重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时,“中心”可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并按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三)申请人需亲自到场办理贷款申请,填写并签署《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申请表》、《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借款合同》等。
(四)贷款期间,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转账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再以其他任何形式提取。
(五)职工申请贷款时应充分考虑自身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贷款额度、期限和还款方式,确定后不得更改。
(六)申请人应在贷款审批后三个月内办理完贷款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贷款,系统将自动清除。
(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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