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手续-公积金代办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江苏金提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泰州单位出具的公积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按照本办法的取需要求出具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只能提取属于自己所有的手续住房公积金。职工夫妻一方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江苏金提,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泰州结婚证...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江苏泰州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的公积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取需
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江苏金提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泰州代理人身份证。公积代理人须办理代领手续。取需
职工购买、手续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必须提供下列证明: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以及不低于房屋总价30%的付款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发票;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国土和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手续;
(四)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发票。
职工因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离、退休证明。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要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出境定居的,提供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和近期偿还住房贷款的凭证,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0%的,提供单位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纳税凭证,可以按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出具职工死亡证明、本人身份证明以及合法有效的遗嘱,申请办理提取手续。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管理部应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进行封存,待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身边的一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一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来华律网找律师进行咨询。